新知分享–《再生醫療雙法》三讀過關!!!


《再生醫療雙法》三讀過關。(圖:立法院國會頻道)

台灣的再生醫療法案於今天(6月4日)正式三讀通過,標誌著這一長期推動的重要里程碑。這項法案旨在規範與管理基因、細胞及其衍生物技術與製劑,用於治療、修復或替換人體細胞、組織及器官。這些新技術和製劑被納入《再生醫療法》及《再生醫療製劑管理條例》的管轄之下,期望為那些現行醫療效果不佳的患者帶來新的治療選擇,同時推動國內再生醫療科技與產業的發展。

 

這項法案的立法歷程耗時近10年,每屆國會都將其列為優先法案,但在技術操作、醫學倫理、療效確認、適用病人以及細胞使用開放與保障等方面仍舊存在著持續的爭議。去年,衛福部提出的《再生醫療法》草案因過於寬鬆而引發廣泛爭議,導致上百位學者專家及多個醫藥及民間團體聯署要求進行修正。今年政府在回應學界和民間團體的反饋後,對草案進行了大幅調整,特別是在「免完成人體試驗」等爭議性條款上進行了限制,將其適用範圍限定在特定的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與恩慈條款對象之內,獲得了朝野共識。

 

這一進展將為台灣的醫療科技帶來新的契機,同時也標誌著再生醫療領域在台灣法律框架下的重大進步與發展。